彻底整治“地条钢”等落后产能是党中央、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,我区高度重视,迅速行动,开展了一系列打击取缔制售“地条钢”违法行为。为进一步压实责任,坚决完成打击取缔“地条钢”工作,近日,行署与各县、区、局签订了打击取缔“地条钢”责任状,明确各县、区、局对本地打击取缔“地条钢”负主体责任,要求各、县、区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打击取缔“地条钢”的要求,彻底排查辖区内“地条钢”,确保无死角、无遗漏,如出现违法违规生产“地条钢”问题,从主要负责人开始,接受党纪政纪处分。也请社会各界人士监督举报“地条钢”违法违规产销行为,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。